科陆电子(002121):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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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科陆电子: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科陆电子(002121):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姜华方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姜华方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未发现姜华方先生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姜华方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董事职务。

姜华方先生的提名已征得其本人同意,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后提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提名姜华方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等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 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陆”)、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开关”)银行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是为满足苏州科陆、顺德开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苏州科陆、顺德开关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3年1-11月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谢东明 姜齐荣 李建林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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