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43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整计划》留债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11日,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庞大集团”)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2019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2019)冀02破2号之十九《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确认庞大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根据《重整计划》之“债权调整和受偿方案”中规定:其他有财产担保债权在对应担保财产评估价值范围内,由庞大集团留债展期清偿。以该部分留债金额为本金,前3年3只付息不还本,第4年清偿本金的30%,第5年清偿本金的30%,第6年清偿本金的40%,还本日分别为每年最末一月的第20日。即2023年12月20日需要清偿留债本金的30%,2024年12月20日需要清偿留债本金的30%,2025年12月20日需要清偿留债本金的40%。
二、留债清偿进展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规定,2023年12月20日应清偿留债本金的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期足额支付留债债务最近一期利息,该等应清偿留债本金金额14.80亿元未支付。
三、拟采取措施及风险提示
公司正在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关方沟通协商,拟通过贷款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逐步化解债务危机。因上述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可能会面临支付相 公告编号:2023-043 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以及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查封冻结等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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