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政策包打出“组合拳”!山西加快晋创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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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孙宇佳)为深入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近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科创团队及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等5个配套政策》(以下简称《5个配套政策》),简称晋创谷“1+5”政策包。1月16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晋创谷有关政策进行深入解读。

  围绕《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山西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刘俊义介绍,《三年行动计划》总体要求是,到2026年,推广转化科技成果1000项以上,引进培育科技型企业达到1000家,率先打造“晋创谷・太原”先行区,聚焦先进制造、能源和新能源、半导体材料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创新联合体,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将“晋创谷・太原”打造成为山西省创新企业“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和四链融合“助推器”,示范作用初步显现。

  在重点任务方面,《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五方面重点措施:坚持特色优先,提升晋创谷主导产业集聚度;强化运营管理,构建晋创谷全方位服务体系;创新工作机制,鼓励科技成果在晋创谷转化;完善服务体系,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强化政策支持,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

  围绕《三年行动计划》,山西省还出台了《5个配套政策》,针对科创团队及企业入驻、科技创新、产业落地、科技金融、公共服务五方面,共提出26条具体支持政策措施。其中,有5条突破性亮点政策专门为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孵化企业、中介服务、科技金融、投资容错等方面量身打造,实打实助力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破解各类现实问题。

  ――对于落户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或在区内新孵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100万元的创新启动资金,用于项目成果转化公司注册资本金,占比不得高于实缴资金的50%。

  ――鼓励省内外企业特别是省内大中型企业用户以需求为导向,采用市场化的方式与区内科创型企业签订远期创新产品“预约采购协议”,财政经费按照产品成交额的10%,最高1000万元给予后补助。

  ――对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投资机构等服务人员给予奖励,奖励对象一般不超过3人,单个成果转化合计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按照入驻晋创谷的股权投资类基金对区内地方经济的贡献度,省、市给予等额奖励,用于股权投资类基金创新发展。

  ――适当放宽晋创谷内政府投资基金单个投资项目投资限额;针对早期项目投资高失败率的实际情况,在尊重市场客观规律、科学严谨遴选项目、投资决策程序完备、管理机构尽职尽责的情况下,允许不超过80%比例的项目失败率,决策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出资代表、受托管理机构、从业人员等可免于承担相关责任;如种子、天使基金退出清算发生亏损,引导基金根据实际情况,最高可以出资额为限先行承担投资损失。

  据了解,作为晋创谷先行区,“晋创谷・太原”已正式进入实质性运营阶段。目前,已有来自中国科学院山西煤化所、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太原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院所68个科研团队和初创企业入驻,配备了高校成果转化服务、政务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等全方位服务体系,为科创团队和企业提供全程“一站式”服务。

  “今后,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将采取示范先行、总结经验、全省推开的建设模式,依托太原市先行建设起步区、先行区,运营成熟后在全省逐步推开,选择基础条件好、创新资源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复制推广,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统一纳入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最终形成全省域‘谷区’。远景目标是将晋创谷打造成为全省科技资源整合之谷、产学研贯通之谷、四链融合之谷、体制机制创新之谷、政府市场等创新要素合力之谷,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最后一公里’堵点,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开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刘俊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