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内容,2024年02月29日,上海云香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第(四)项、第(五)项,被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据金融界了解,本机关依法于2024年1月10日对被处罚人开设在上海市松江区方松街道文涵路208、210、212、214、216、218、220号1-2层的足浴店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该足浴店正在营业中。现场查见该足浴店醒目位置张贴有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部门电话,未查见有人吸烟,查见该足浴店二楼南侧最西面一间房间内设置烟具,内有烟蒂数枚。经调查,上海市松江区方松街道文涵路208、210、212、214、216、218、220号1-2层的足浴店是由被处罚人负责管理的室内公共场所,该足浴店为禁止吸烟场所。被处罚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内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且未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上海云香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第(四)项、第(五)项,构成了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在禁止吸烟场所内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且未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的违规行为。对此,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八条,对上海云香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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