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688501):青达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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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达环保:青达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按照《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郭慧婷女士、段威先生及王勇先生,其中郭慧婷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及专业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年5月26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计划等事项

2023年11月3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进场前沟通会议,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中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就审计的总体方案提出了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公司内 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 执行,并就相关问题向内部审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认为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且该等内部控制制 度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部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公司高级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连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进行协调工作,以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提高了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效率。

(六)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核查了公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认为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职责,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利用专业知识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守对公司及股东的高度责任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以支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治理结构的完善。

特此报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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