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委会本该是为家长提供服务、对学校实施监督的,而不应该异化为对学校提供“服务”、对家长实施“监管”。
近日,安徽铜陵一学生家长在网上反映班费收取问题,该家长表示,孩子所在班级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收取8万余元班费,家长质疑一个学期是否可以用到8万余元。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称,此项费用由班级家委会征得全体家长同意,代收代支,是为了方便家长,减少琐碎费用缴纳次数。此项费用收支均不经过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相关回复显示,7月16日,家委会收取班费84000元,截至9月6日回复时,结余42011.56元,其中自愿征订学科作业资料费等花去34090.5元。换句话说,不到2个月,8万余元的班费已经花去一半。
现实中,多数学生家长都有两个群,一个是“家校群”,另一个是“家长群”。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家校群”的群主是班主任,“家长群”内没有老师。而涉及收费等敏感问题,大多都是由家委会发起,在“家长群”进行。此举的好处显而易见:老师不参与,可以避免瓜田李下之嫌,由家委会穿针引线。“家长群”的积极意义在于,可以用于家长间交流,并通过“众筹”方式解决孩子的必要开销;其负面作用则在于,如果缺乏公开透明的程序,容易出现问题。
家长群里,与班级相关的“众筹”很少遇到阻力。不过,群内不反对,不等于群外没意见。虽然8万元班费“征得全体家长同意”,但从留言看来,投诉的正是学生家长。既然对家委会的做法不满,家长们为什么不当面提出呢?日前被曝发生在广西柳州某学校家长群的一幕,不失为一种解释。临近教师节,该家长群要求家长凑钱给老师购买护肤品礼盒,一名家长表示不参加后,被家委会要求退出家长群。以“一切为了孩子”的名义,某些家长群已异化为“集资群”,缺少有效的监督管理。
《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当家长群沦为学校和老师附庸的时候,其所肩负的自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之责,又该从何说起呢?
家委会本该是为家长提供服务、对学校实施监督的,而不应该异化为对学校提供“服务”、对家长实施“监管”。而矫正这种身份和意识的错位,有必要从家委会的成立之初做起——以自主管理为目标,组建家委会由全体家长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更为重要的是,家委会的账目要公开透明,人员管理也要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赵志疆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