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日前,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兰州市西固区新城镇新联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显伟挪用村集体补偿款问题。2018年1月,G309线金崖至河口段公路工程项目部向新联村支付拌合站临时用地补偿款77万元。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显伟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中60.5万元由自己保管并用于个人支出。徐显伟还存在未按规定进行集体讨论和村务公开、私自签订违法临时用地补偿协议、弄虚作假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等问题。2019年3月,徐显伟向村集体账户归还挪用资金。2022年6月,徐显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张掖市临泽县新华镇胜利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白天杰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8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白天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侵占村务活动中心房屋出售款、村集体土地承包费和村集体荒滩租赁费共计17.14万元。白天杰还存在挪用扶贫互助资金、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等问题。2021年12月,白天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全部上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庆阳市合水县板桥镇司家峁村原党支部书记夏章权侵占村集体补偿款问题。2017年7月,甜永高速建设项目单位将征用板桥镇司家峁村集体土地补偿款16.97万元打入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夏章权个人账户,夏章权除向板桥镇农财中心进账13.21万元外,剩余3.76万元由其个人保存,其中2.57万元用于村务支出,1.19万元被夏章权侵占。2022年1月,夏章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全部上缴。
4.平凉市庄浪县万泉镇史沟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史顺仁侵占村集体资产问题。2016年11月,史沟村实施光伏扶贫试点项目,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史顺仁利用职务之便,将25亩集体土地登记在其本人及其他3名村社干部和1名群众名下,截至2021年共违规领取土地租金6.02万元,其中史顺仁领取1.62万元。史顺仁还存在违反“四议两公开”程序支出村集体资金、违反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等问题。2022年7月,史顺仁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他3名村干部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全部上缴,25亩集体土地收归村集体管理使用。
5.天水市麦积区元龙镇上崖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进奎私存村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至2021年,上崖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进奎不按规定执行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将新农村建设集资款、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等113.47万元村集体资金与个人收入一起保管,白条入账、坐收坐支,致使上崖村新农村建设工程账务混乱。陈进奎还存在占用集体土地违规建房、擅自将易地搬迁项目剩余土地转让他人、超额支付工程款等问题。2022年6月,陈进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全部退还。
(甘肃省纪委监委)
【编辑:李岩】标签: #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