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披违规踩监管红线,拓维信息董事长李新宇等人收到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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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记者 郭志强)7月13日,湖南证监局对外公布一则《关于对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湖南证监局指出,2023年,该局对拓维信息(002261.SZ)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拓维信息存在未按规定披露3.56亿元对外担保事项。2017年至2018年期间及2020年,拓维信息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云天科技”)为游忠惠(时任拓维信息董事、海云天科技董事长)、刘彦(时任拓维信息董事、海云天科技总经理)等人提供借款的资产担保,本息合计3.56亿元。经核查,拓维信息知悉上述担保情况,但未按规定披露该担保事项。

因信披违规踩监管红线,拓维信息董事长李新宇等人收到警示函

此外,湖南证监局还发现,拓维信息在2016-2021年未及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当期损益变动共计605.89万元;2021年,拓维信息未及时计提坏账准备64.22万元。

湖南证监局称,拓维信息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拓维信息补充披露海云天科技对外担保情况,同时对会计差错进行调整,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湖南证监局7月13日同步发布《关于对李新宇、邢霓虹、龙麒、刘彦、游忠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层认为,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新宇、财务总监邢霓虹(现兼任董事会秘书)对前述三个违规问题负主要责任;对上述3.56亿元担保事项的信披问题,时任董事会秘书龙麒负有主要责任,时任公司董事刘彦、游忠惠负有直接责任。李新宇等5名相关责任人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7月13日晚间,拓维信息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湖南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尽快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