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0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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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 五矿资本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五矿资本(股票代码:600390)公布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3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498,065,45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31,814,284.06元。


【17:30 新大陆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新 大 陆(股票代码:000997)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公司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 1,013,097,915股(总股本 1,032,062,937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18,965,022股)为基数,2023年半年度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8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5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56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8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8,965,022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 10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0月 11日。


【17:05 九州通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九州通(股票代码:600998)公布九州通关于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3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792,065,46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1,116,826,187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3,908,891,654股。


【17:05 方盛制药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方盛制药(股票代码:603998)公布方盛制药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3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39,899,620股为
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9,590,965.80元。


【16:45 鸿途信达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鸿途信达(股票代码:872289)公布2023年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按公司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 12,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 2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4.4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2.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9.8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45 卓力昕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卓力昕(股票代码:871003)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3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65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06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58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45 南大智慧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南大智慧(股票代码:872131)公布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857,9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9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45 中钢网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钢网(股票代码:831727)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7,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25 三卓韩一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三卓韩一(股票代码:837704)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59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8.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6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8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7.2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25 益健堂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每10股送红股3.290243股 每10股转增0股)】

益健堂(股票代码:870130)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8月23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0,367,846.6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2,050,464.52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128,107.87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1,128,107.87元,其他资本公积为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6,432,376.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红股3.290243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股转增 0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股转增 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18,567,623.00股,转增0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