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科拓生物:2023-07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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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Fi.CN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天松女士的通知,其通过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2023年8月4日,孙天松女士与林伟先生签署了《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孙天松女士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林伟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844,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27%。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天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林伟)》。

二、股份过户登记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天松女士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数量为16,844,490股,过户比例为6.3927%,过户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交易双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孙天松 合计持有股份 69,383,312 26.3319% 52,538,822 19.93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844,492 6.3927% 2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52,538,820 19.9392% 52,538,820 19.9392%
林伟 合计持有股份 0 0.0000% 16,844,490 6.392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16,844,490 6.39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本次过户完成后林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844,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927%,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三、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概况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天松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预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844,49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3927%。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公司本次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公司本次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将在公司本次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进行。

2023年8月4日,孙天松女士与林伟先生签署了《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孙天松女士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林伟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844,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27%,并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日,孙天松女士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孙天松 合计持有股份 69,383,312 26.3319% 52,538,822 19.93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844,492 6.3927% 2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52,538,820 19.9392% 52,538,820 19.9392%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4、孙天松女士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5、孙天松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孙天松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