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4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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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 赛维时代公布2023年分红实施方案】

赛维时代(股票代码:301381)公布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 11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1月 29日。


【17:40 润达光伏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润达光伏(股票代码:832391)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59,200,000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61,000,0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1,800,000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人民币现金 1.500000元。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3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公司将按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0.1455738;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前收盘价- 0.1455738)÷(1+0+0)。


【17:40 派沃股份公布2023年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送红股14.25股)】

派沃股份(股票代码:870092)公布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729,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 14.25股,每10股派3.6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 12,729,6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0,869,280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3.57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1.78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1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40 派沃股份公布2023年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送红股14.25股)】

派沃股份(股票代码:870092)公布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729,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 14.25股,每10股派3.6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 12,729,6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0,869,280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3.57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1.78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1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40 欣威视通公布2023年分红实施方案】

欣威视通(股票代码:833050)公布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1.8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40 阿拉物联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阿拉物联(股票代码:872907)公布广州阿拉丁物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8月25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5,190,385.1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999,240.22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20,0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7:40 润华股份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每10股送红股1.873671股)】

润华股份(股票代码:831201)公布2023年半年度第二次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 2023年 8月 29日披露的 2023年半年度第二次报告,截至 2023年6月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96,523,590.2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4,442,541.81元。

2023年11月2日,公司完成2023年半年度第一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9,399,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元人民币现金。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375,996.72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259,399,918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873671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48,603,010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7:35 晶晨股份公布2023年分红实施方案】

晶晨股份(股票代码:688099)公布晶晨股份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3年前三季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16,393,96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999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8,159,508.54元。


【17:35 高测股份公布2023年分红实施方案】

高测股份(股票代码:688556)公布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3年前三季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公司总股本 339,075,85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339,075,856 .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股份归属/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手续,本期可归属股票数量为 11,760股,上述股票于 2023年 11月 10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39,075,856 股变更为 339,087,616股。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高测转债”于 2023年 1月 30日进入转股期。自 2023年 10月 1日至 2023年 11月 17日,“高测转债”未发生转股。截至 2023年11月 17日收盘后,公司总股本为 339,087,616股。因“高测转债”自 2023年 11月2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与2023年 11月 17日收盘后的总股本一致。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39,087,61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39,087,616.00元(含税)。


【17:30 江中药业公布2023年分红实施方案】

江中药业(股票代码:600750)公布江中药业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3年前三季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629,444,95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7,666,974.8元。


【17:30 健盛集团公布2023年分红实施方案】

健盛集团(股票代码:603558)公布健盛集团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69,080,94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2,270,237.25元。


【17:30 福莱特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福莱特(股票代码:601865)公布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3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A股股东。

该公司 H股股东分红派息实施不适用于本公告。H股股东分红派息相关事宜请见该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A股总股本1,901,323,76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52,515,055.36元(含税)。


【17:25 奥海科技公布2023年分红实施方案】

奥海科技(股票代码:002993)公布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6,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1月28日。


【17:25 桂林三金公布2023年分红实施方案】

桂林三金(股票代码:002275)公布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7,568,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 11月 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1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