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处罚当事人: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6000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3年11月2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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