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23镜湖债 : 关于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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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3镜湖债 : 关于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 半年度报告更正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78818.SH 债券简称:21镜湖 01 债券代码:196588.SH 债券简称:21镜湖 02 债券代码:184717.SH/ 2380055.IB 债券简称:23镜湖债/ 23镜湖专项债 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2月 5 日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或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债权代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中信建投证券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1、债券名称: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简称:21镜湖 01
3、代码:178818.SH
4、品种及期限:为 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起息日期:2021年 6月 16日
6、到期日期:2026年 6月 16日
7、债券余额:5.00亿元
8、利率:3.95 %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上市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1、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正常按期偿付利息
(二)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1、债券名称: 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简称:21镜湖 02
3、代码:196588.SH
4、品种及期限:为 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起息日期:2021年 8月 20日
6、到期日期:2026年 8月 20日
7、债券余额:10.00亿元
8、利率:3.54 %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上市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1、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正常按期偿付利息
(三)2023年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

1、债券名称: 2023年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2、简称:23镜湖债/23镜湖专项债
3、代码:184717.SH/ 2380055.IB
4、品种及期限:为 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起息日期:2023年 3月 13日
6、到期日期:2033年 3月 13日
7、债券余额:10.00亿元
8、利率:3.79%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上市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11、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尚未付息兑付
二、重大事项
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3年 8月 31日公告了《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中期报告(2023年)》和《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经事后审查,现对“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2023年 1-6月的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数据予以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191,360,938.01 6,680,178,871.3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124,082,331.79 6,612,900,265.10
除上述更正事项外,《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中期报告(2023年)》和《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影响分析
上述半年度报告更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偿债能力及存续债券的偿付安排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权代理协议》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示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债权代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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