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晚间,*ST三盛(300282)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ST三盛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未及时披露违规担保事项。2020年至2021年,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全资子公司广东三盛通过存款质押方式违规提供对外担保;二、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均存在重大遗漏,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完整披露报告期内相关重大担保事项;三、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完整披露报告期内有关存款受限情况。
据此,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林荣滨给予警告,并处以19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曹磊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先后两次对*ST三盛立案,此次是针对第一次立案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律师表示,凡于2020年12月1日至2022年4月27日之间买入*ST三盛股票,且在2022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免费报名登记,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他消息方面,*ST三盛此前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公司由于涉及违规对外提供担保,自2022年5月31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迄今,公司实施的风险警示未解除,仍需每月发布进展公告。2023年4月28日,公司股票因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自2023年5月4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正着力加强合规、完善内控,以防范类似事件再发。同时,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撤回了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公司及现任董事长戴德斌、前任董事长林荣滨正在被立案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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