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收940万元“预罚单” 律师提出可诉讼索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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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002313)于12月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涉嫌存在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重庆联通IDC项目核算错误、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的违法事实。

具体来看,日海智能2018年对持股73.8352%的龙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相关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定考虑归属于少数股东商誉的影响,导致2018年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130.20万元,2020年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130.20万元。

日海智能收940万元“预罚单” 律师提出可诉讼索赔范围

日海智能在2020年核算处置全资孙公司深圳日海天线技术有限公司(转让时更名为深圳传虹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收益中,未考虑其对深圳传虹6871.34万元应收款项的影响,导致2020年少确认投资损失6526.62万元,2021年多确认信用减值损失314.34万元。

在重庆联通IDC项目核算中,日海智能未将该项目按融资租赁进行会计核算,导致2020年多确认主营业务成本1502.76万元,2021年少确认财务费用利息收入993.78万元。

在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中,日海智能在5个项目进行会计核算时,未按照相关规定计算重大融资成分对交易价格的影响,导致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财务费用、信用减值损失等会计科目核算错误,合计对2018年至2021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多记213.12万元、多记368.29万元、少记1015.54万元、少记1706.07万元。

整体来看,上述事项对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虚增3343.32万元、虚增368.29万元、虚增878.12万元、虚减3014.19万元。直接导致日海智能在2018年至2021年的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在日海智能2020年6月23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了上述相关年度报告财务数据。

对此,深圳证监局拟对日海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杨字翔,总经理杨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80万元的罚款。以上罚款合计940万元。

结合证监会认定的违规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该案件索赔区间为:于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日海智能股票,并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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