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国投G1 (138609): 关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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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2国投G1 : 关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2国投G1 (138609): 关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1国投 01 债券代码:175965.SH 债券简称:21国投 02 债券代码:175966.SH 债券简称:21国投 03 债券代码:188217.SH 债券简称:21国投 04 债券代码:188218.SH 债券简称:21国投 05 债券代码:188583.SH 债券简称:21国投 06 债券代码:188584.SH 债券简称:22国投 K1 债券代码:185804.SH 债券简称:22国投 K2 债券代码:185805.SH 债券简称:22国投 K3 债券代码:138503.SH 债券简称:22国投 K4 债券代码:138504.SH 债券简称:22国投 G1 债券代码:138609.SH 债券简称:22国投 G2 债券代码:138611.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根据《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性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编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和数据。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债券情况如下所示:
图表: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债券情况统计表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总额 存续规模 发行利率 发行首日 债券期限
1 21国投01 20亿元 20亿元 3.52% 2021-04-08 3年
2 21国投02 10亿元 10亿元 3.96% 2021-04-08 10年
3 21国投03 12亿元 12亿元 3.40% 2021-06-08 3年
4 21国投04 18亿元 18亿元 3.74% 2021-06-08 5年
5 21国投05 5亿元 5亿元 3.02% 2021-08-12 3年
6 21国投06 25亿元 25亿元 3.70% 2021-08-12 10年
7 22国投K1 5亿元 5亿元 2.75% 2022-05-20 3年
8 22国投K2 25亿元 25亿元 3.62% 2022-05-20 10年
9 22国投K3 5亿元 5亿元 2.40% 2022-10-25 3年
10 22国投K4 15亿元 15亿元 3.35% 2022-10-25 10年
11 22国投G1 5亿元 5亿元 2.80% 2022-11-24 3年
12 22国投G2 15亿元 15亿元 3.43% 2022-11-24 10年

二、 重大事项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李汝革,曾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职务,为发行人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2、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决定:柴艳丽同志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免去李汝革同志的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职务,退休。相关职务任免按有关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办理。

基于上述变更,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李汝革相应变更为柴艳丽,新聘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柴艳丽
职位: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6国际投资大厦
电话:010-88006911
传真:010-66579074
电子邮箱:zhangtianhao@sdic.com.cn
(二)影响分析
1、本次人事变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中信建投证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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